曾成杰葬礼成为其翻案誓师大会

2013年07月25日10:36  新民周刊

  “秘密处决”背后

  曾成杰被执行死刑的“悄无声息”,成为一个由头,使曾成杰身负的非法集资诈骗案重新回到公众视野。在司法公正被不断提及的今天,公众对于这桩已经众所周知的死刑案,已经从人文关怀的讨论层面,上升到了对案件中诸多疑点的讨论。

  记者|王若翰

  最后一面

  据曾成杰的律师王少光回忆,最后一次见到曾成杰,是在今年5月27日,因为找到了自认为对曾成杰比较有利的新证据,王少光一边与最高法院负责此案的康瑛法官联系,一边来到长沙市第二看守所,将这个好消息告诉曾成杰。

  看守所里的曾成杰,似乎已经对自己的案子不抱希望。王少光说,在他辗转拿到当年湘西地方政府在曾成杰非法集资诈骗案尚未正式立案,就将三馆公司贱价变卖的一份内部资产评估表格时,他感到这个案子还有希望。但作为案件当事人的曾成杰却说出了一句令他意想不到的话:“王律师,我感觉这件事情可能不行了,后面有很强大的力量在操控,即便你能为我争取到死缓,他们也要弄死我。”

  至于所谓的“他们”究竟是谁,强大的幕后黑手来自何方,曾成杰并没有指明,但律师也透露,确实有湘西政府领导曾在内部会议中说过:“不判曾成杰死刑,湘西打击非法集资就没有成功”这样的话。

  “见了他之后,我心里也很沉重。由于之前刚刚闹出了他在看守所中打警察的事情,那天见到他时,看到在他身上原本的手铐脚镣中间,还加了一段只有50厘米长的铁链,让他连腰都直不起来。”王少光说,自己也曾问过曾成杰,为什么在这个节骨眼上还闹事打人,曾成杰告诉他,当时那个警察有意激怒他,他们随后发生了争执,但他没动手。后来看守所方要他针对此次“恶性事件”写检查,必须承认打人了,一开始曾成杰死活不干,还因此被看守所上了大铐(一种刑罚,将人四肢吊起,身体悬空),不堪重刑折磨,曾成杰最终写下了书面检查,承认殴打警察一事属实。

  “曾成杰后来告诉我,说他可能中了圈套。管教干部拿到他的检查后,说了这样一段话:信不信,这就是给你执行死刑的凭证,凭这个我们就能弄死你。以前也有人像你一样,死刑很快就核准执行了。”一声叹息之后,王少光表示,作为一名律师,自己知道什么事情都要讲证据,无奈现在这些事情都已死无对证。

  风光厚葬

  7月17日,在曾成杰被执行死刑5天后,新邵县平静的小村子里响起了震天的炮仗声音,弥漫在空气里的硫黄味连同现代交响乐队的吹打声一起,沿着曾成杰生前为村里修建的直通镇里的“成杰路”飘散到很远。同一般的死刑犯不同,在领回了父亲的骨灰后,曾氏兄妹在大伯的经济支援下,请来了四里八乡的远亲近邻,及各路媒体,为父亲举行了隆重的葬礼。

  山路上通往曾成杰旧宅的每一处转角,均在显著处竖起了一块标有“曾成杰故居”的木牌,曾成杰的女儿曾珊告诉记者,这是怕有些来参加葬礼的人找不到。村口,一座巨大的红色充气拱门赫然眼前,脚下通往旧宅的路也被铺上了红地毯,使记者有一瞬间的错觉,以为这里是在办一场某酒店的开业仪式。再定睛一看,大红拱门上贴着几个黑白大字:“沉痛悼念曾公维亮遇害早逝”,王少光告诉《新民周刊》,曾维亮是曾成杰族谱中的名字。除此之外,一些为曾成杰喊冤的条幅,在路上拉得比比皆是,如:“资产大于债务,被判死刑,怪哉!”曾家小院的院墙上,叠满了花圈。

  不出记者所料,葬礼中的悼念环节,俨然已经变成了替曾成杰翻案的誓师大会。先有家族中德高望重的老人,对曾成杰一生慷慨仗义的为人高度赞扬,又有曾成杰的律师王少光上前发言,陈诉了曾案中一些他看来存在问题的细节,最后曾成杰的儿子曾贤当众表示,要继续追查真相,为父昭雪。王少光后来告诉记者,曾成杰为人耿直讲义气,以前做企业家的时候,先为村里修了路,又建了希望小学,乡里乡亲谁家有困难也经常慷慨相助,因此,虽然除自己之外,今天葬礼上的大多数人其实并不了解曾案原委,但他们还是对曾成杰被冤死一事坚信不移。当然,这其中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曾成杰被执行死刑没有事先告知家属,实在有些蹊跷,也让人们在主观上更倾向于相信曾案另有隐情。

  层层疑团

  在王少光看来,曾成杰案中最大质疑点,莫过于对其资产、债务的核算。王少光指出:在曾成杰任总裁期间,三馆集团融资本金7.1亿元(融资本金8.2亿元扣除1.1亿元客户奖励),而三馆集团仅直接投资成本就达7.7亿元(不包括房屋销售、租赁、管理费、税收和1.1亿元的客户奖励等等),大于融资本金0.6亿元。湖南高院二审判决不管融资款的实际用途,将融资本金全额的8.2亿元都认定为集资诈骗。而根据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用于合法经营的部分不属于诈骗。这是王少光在曾成杰二审被维持原判死刑后,找到的最重要证据。而在该案二审判决后,曾珊也在微博中提出:当地政府违反法定程序将三馆公司当时(经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价值23.8亿元(现在价值超过40亿元)的资产,低价变卖给自己的独资公司,并以其低价变卖的结果认定三馆公司资不抵债。

  另外,在王少光向记者出示的二审判决书91页扫描件中,记者看到,专案组的《答复函》中写道:三馆未归还的本金为12.5亿元。扣除已经支付的利息9.4亿元和客户奖励1.1亿元后,实际仅为2.02亿元。王少光表示:“对于三馆当时23.8亿元的资产来讲,仅仅为十分之一。这充分证明,当时的三馆公司,对其集资的债务,不仅具有归还能力,而且还处于盈利状态。这样的企业被当地政府抢占,并判处企业总裁死刑,说明了什么?”

  依旧是在专案组《答复函》中,记者看到,三馆公司未归还本金的实际数额为12.5亿元,这与之前司法机关会计鉴定的数额17.7亿元,有着5.18亿元的巨大差距。“为什么最高法的最终判决无视了这5.18亿元的误差?”王少光像是在问自己,又像是在回答自己的。

  根据《刑法》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才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湖南高院在判决曾案时,认为的特别重大损失:一是6.2亿元的经济损失,二是堵铁路、围堵州政府这两个群体事件,三是吴安英自焚事件。

  王少光告诉记者,三馆公司的未归还融资本金只有2.02亿元,三馆资产23.8亿元(现值超过40亿元),怎么可能给融资群众造成经济损失?6.2亿这个数字只是对三馆借贷总和的统计,并未减去已经归还的部分。至于吉首群众堵铁路事件,始作俑者是另一家叫做福大公司的融资公司与融资群众冲突引起的,根本不关曾成杰三馆公司的事。而关于围堵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政府的事情,就更是与曾成杰不搭边了,那是当时的州长的汽车,将一个在政府门前的老妇拖行了200米所触发的。

  “在吉首,这是两个众所周知的公众事件,二审判决却强加在三馆公司头上。对于吴安英自焚一事,后来吴安英在笔录上已经讲得十分清楚,自焚是对地方政府不满,并非因为三馆公司。吴安英当时在三馆公司的融资,除去她已经得到的利息后,没拿到手的只有8800元,而在其他公司,她未拿到手的融资款高达12万元。如果真的是因为拿不到钱而自焚,这笔账也算不到三馆头上,可二审判决却也认定三馆公司造成了吴安英的自焚。”连律师王少光也想不明白,湘西地区那么多人在搞集资,比曾成杰搞得早、借得多的大有人在,为什么只判了曾成杰一人死刑。

  根据王少光提供的联系人电话,记者了解到,曾成杰葬礼当天,一些曾经参与了三馆公司集资的吉首人民群众,自发组织了一支悼念曾成杰的队伍,希望来到新邵县参加葬礼,但在吉首汽车站被当地政府拦截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吉首群众告诉记者,大多数参与三馆集资的人,还是很怀念曾成杰时代。2008年以前,吉首很多企业都在集资,因为三馆公司的经营项目最好,回报最及时,他们才选择了三馆。现在,三馆被变卖,曾成杰已死,他们的本金接手单位只按照50%归还,更不用说利息。

  资本原罪

  有人说,曾成杰的悲剧,正是当下许多中国企业家的悲哀,从借着政府各种政策的“东风”、“西风”辛勤创业,到一朝突然跌入谷底,如过山车一样的命运背后,是一只看不见的翻云覆雨手。

  以出生于1958年的曾成杰为例,上世纪90年代初期,刚开始做小包工头的他在当时政策和政府的鼓励下,尝到了政策的甜头。1996至1997年间,与开发较为完善的邵阳相比,曾成杰将自己的事业转到了更为落后有待开发的吉首,其想法类似于今天提出的“蓝海战略”。

  凭着自己仗义的性格,曾成杰在当地建立起了部分人脉,从开始做一些小建筑发展到后来承包了军分区武装部的改建项目。而当时的三馆项目旧址,离军分区武装部只有一墙之隔,曾成杰就是在那时萌生了拿下三馆地区开发权的想法。这一想法最终在2003年,当地政府决定将三馆地区改建成商业城区,建设商业店铺时得偿所愿。

  按照曾成杰交给政府的计划案,三馆工程共分3期完成,一期开发8万平方米的商业地产,2期16万平方米,三期可能涉及将原有的军分区搬迁,在军分区原址上再建。截止到2008年10月,曾成杰因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被捕时,三馆工程一期已经竣工开售,二期的商用楼已建到第四层。当然,这些工程款项有一部分来自其在吉首当地的民间集资,非法集资诈骗的罪名正是祸起于此。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王少光告诉《新民周刊》,批准集资的权力在银监会,但事实上,银监会从来没有批准过任何民间的集资行为。也就是说,在湘西地区从1998年到2008年长达十年间由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的公开、大规模的民间融资行为,严格来讲从来都是不合法的。

  “之所以这种不合法的行为会在湘西政府的鼓励下长期存在,主要是由于湘西偏远的地理位置,落后的经济条件所导致。改革开放以后,湘西被确定为少数民族改革实验区,然而改革是需要资金的,贫弱的地方财政无力支持改革的各个项目建设,企业只能求助于银行贷款,但各家银行由于具体的历史原因(在计划经济时期湘西国有、集体企业破产给各家银行造成了大量的呆账、死账)对其采取了严格的贷款限制措施。在这种无钱可贷的窘境下,州市二级政府便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民间融资的政策。”王少光告诉记者,2008年3月后,湘西政府由于领导换届,对民间融资的态度也开始有了180度大转弯,从“爱得要死”转为“恨得要命”,从而引爆了民间融资风暴。

  2008年3月23日,何泽中上任州委书记。此前四个月,他从湖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调任州委副书记,专门对湘西州的民间集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何泽中上任州委书记后,延续了近十年的“提倡民间融资”,一夜之间在政府工作报告与政府计划草案报告中悄然消失。

  “2008年6月,州委、州政府在党政机关内部下发严禁公务员参与融资的文件,这被公务员们视为最后通牒和真正整治高息集资的信号,参与集资的公务员纷纷想各种办法撤离资金。”王少光告诉记者,受到公务员撤资的影响,很多群众也开始要求撤出资金,不到半个月内,湘西州府所在地——吉首市一些融资企业被取走资金至少达10亿元,大多融资企业资金链断裂。“就算是国有银行,遇到这种短时间内储户大规模提出存款的情况也受不了,何况是这些民营企业。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群体性事件集中爆发。于是上演了2008年10月2日,包括曾成杰在内的20多名企业老板,被湖南省工作组叫去开会随后被扣押的一幕。”

  在王少光看来,湘西政府当时对民间融资的突击打压,实际上就是在排挤政治异己,很多企业家被扣押了一段时间后,又被放了出来,但曾成杰被认为是和前州长关系甚密,因此他的事情一直没解决。“说到底,一直到现在,包括吉首在内的湘西广大地区,还在搞民间集资。前段时间我接到吉首群众举报,说曾成杰的三馆公司被政府变卖后,新接手的领导也在继续集资。由此可见,问题的关键不是做什么,而是谁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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